各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第二十四条“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团员在三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团支部”的规定。学院团委决定:从即日起,2012--2013级各班班主任级组织本班全体团员在对上一届团支部进行评议的基础上,改选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2014级各班在班主任指导下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各系团总支干部在系党总支和院团委的指导下进行调整充实。请各系、各班于12月15日以前,将具有班主任签字(团总支由各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签字)的换届选举情况,包括团总支、团支部成员名单(含联系方式)以表格形式书面(含电子文档)报送团委。
共青团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