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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财职院团〔2019〕11号关于印发《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员民主评议和团籍注册制度》的通知

【来源:陕财职院团〔2019〕11号关于印发《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员民主评议和团籍注册制度》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11-16 】

 

 

 

陕财职院团〔2019〕11号    

 

 

 

 

 

 

 

 

 

 

各基层团组织:  

 

为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团的工作程序,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夯实“三会两课”制度,激励我院广大团员在各项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工作条例》,经过共青团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员民主评议和团籍注册制度》,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1114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共青团员民主评议和团籍注册制度  

 

   

 

一、民主评议制度  

 

(一)评议目的  

 

通过开展团员民主评议,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提高我院团员队伍整体素质,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严格团的各项纪律,始终保持团员队伍在政治上的先进性,在组织上的纯洁性和在学习上的积极性。  

 

(二)评议内容  

 

团员民主评议的基本内容根据《团章》规定的团员基本条件和六条义务、六条权利,结合我院实际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民主评议:  

 

1.在思想上,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拥护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拥护团在新的历史时期各项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上积极进步,主动向团组织靠拢。认真学习、遵守并拥护《团章》。认真执行和贯彻团组织的各项决议。明确团员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团内相关活动。    

 

2.在学习上,认真刻苦,虚心好学。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做到向书本学、向榜样学、向社会学,理论联系实际,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刻苦钻研的劲头。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团员青年的主人翁意识。    

 

3.在生活上,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生活简朴,诚实守信,注重维护个人和集体的形象。助人为乐,阳光开朗,积极向上,时刻牢记自己作为一名共青团员的光荣使命。    

 

(三)评议要求  

 

1.每学年的团员民主评议工作原则定于每年3月份开展。二级学院团总支结合实际工作具体安排本院团员民主评议工作,各班团支部组织实施。    

 

2.各班团支部在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前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详细部署团员民主评议的各项工作。确保团员民主评议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效落实。    

 

3.要求各班学生党员参加学院团员民主评议工作。    

 

4.各班团支部民主评议结束后,要做好书面总结。并将相关材料报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处,二级学院团总支认真审核后将结果及相关材料统一于每年330日前报院团委。    

 

(四)评议程序  

 

团员民主评议以各班团支部为单位,按照个人总结、团支部民主评议、团总支民主评议、团委审核四个程序进行。民主评议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存入团员档案(见附件1)。  

 

1.个人总结。根据《团章》规定,团员个人作出自我评价。总结一学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以及团的组织生活中的具体表现,总结成绩,找出不足。    

 

2.团支部民主评议。各班团支部分为小组自行组织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由团员宣读个人总结,小组其他团员进行民主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形成小组民主评议意见,再由团支部委员会对团员做出综合民主评议意见,将评议结果报团总支处。    

 

3.团总支民主评议。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根据各班团支部上报的民主评议结果确定团员民主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每个团支部优秀团员总数不超过各班团员总数的5%,并及时将民主评议结果报院团委审核。团总支和团支部要针对不合格团员制定教育帮扶措施和激励机制,形成追赶超越的良好氛围。    

 

4.团委审核。团委对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并对民主评议过程中选出来的优秀团员在“五四”青年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宣传先进事迹,树立榜样,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对于合格团员和优秀团员按期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不合格团员给予必要的警告处分。    

 

(五)评议等次及评议标准  

 

1.优秀团员。思想觉悟高,集体观念强,群众基础好,学习成绩优异,努力向团组织和党组织靠拢。主动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团组织活动。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得到老师和广大团员青年的一致认可。具备合格团员评议的标准。    

 

2.合格团员。按时参加各项政治学习,遵守校纪校规,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刻苦学习。能完成组织交代的各项任务,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不合格团员。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和团组织纪律,不履行团员义务,不按时交纳团费,不接受团组织的批评教育,经帮助后仍不改正错误的的团员。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上与合格团员标准有较大差距,一年内受到学院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团员。    

 

二、团籍注册制度  

 

(一)注册时间  

 

每学年注册时间分别为4月、10月,要求在规定月份的前两周内完成注册。  

 

(二)注册程序  

 

团员团籍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在评议工作中,团员必须向所在支部以书面形式汇报自己在上一年内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及参加团内活动等情况,经所在团小组及团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并认定为合格团员的基础上方可注册。  

 

每学期团籍注册以各班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注册。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印章。  

 

(三)相关要求  

 

1.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员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内活动,并按时缴纳团费,一般应予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应由组织收回,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    

 

2.团员没有正当理由,不缴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经帮助教育,能认识并改正错误,主动要求参加团籍注册的,可予以注册。对其中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按照《团章》第十一条办理。    

 

3.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团支部应及时提醒。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清除团籍。    

 

4.因在外实习实训等原因未能按时注册的团员,应在实习实训结束回校后及时办理注册手续。    

 

5.每学期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及时修改《团员花名册》,并报二级学院团总支处,经二级学院团总支汇总后上报团委备案。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201911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