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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来源: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 发布日期:2017-03-22 】

为了加强学院团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教育引导作用和先进典型的表率作用,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先进性、号召力和凝聚力,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争先创优精神,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和学院工作实际,学院团委定于每学期开展一次评选表彰活动。  

一、五四表彰

(一)先进团组织

1、评选范围:学院系团总支、班级团支部  

2、评选比例: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数量不超过对应团组织总数的25%  

3、评选条件  

(1)先进团总支  

①工作方向和重点明确。能够按照学院党委工作部署,主动接受院团委和各系党总支的双重领导,紧紧围绕学院党委开展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工作。能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经常有计划地开展理论学习、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等活动。  

②重视团总支的自身建设。团总支班子健全,能指导本系班级团支部按时换届;团总支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工作讲程序,活动有方案,宣传有阵地,工作开展扎实,活动资料齐全;能根据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加强团员意识教育;积极做好推优发展工作。  

③注重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所属团支部和学生组织工作。对团支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班级团支部活动开展经常;注重培养典型,所推选的先进支部事迹突出;加强对系学生分会的指导帮助,定期安排学生分会开展换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学生干部进行培训,本系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效果良好。  

④调研工作扎实有效。能够及时了解、研判本系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及时准确向学院团委反馈有关信息,并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和实际,创造性、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引导工作。  

⑤工作资料完整。能按时向学院团委提交工作计划、总结和调研报告,及时、全面、完整的整理工作和活动资料。  

(2)先进团支部  

①坚持党建带团建。自觉根据学院党组织的工作中心和安排部署,结合本系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积极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班级团员青年思想稳定,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团支部活动经常。团日活动经常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小结;本班团员遵纪守法,集体荣誉感强,在本年度没有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团员。  

③主动推动班级工作。能积极协助班主任开展工作,在建设优良班风、学风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④重视团员全面发展。能积极动员本班团员青年参加学院组织开展的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社会公益等活动。  

(二)优秀个人

1、评选范围  

(1)优秀共青团员范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在校满一年的团员青年  

(2)优秀共青团干部范围:在学院各基层团组织工作满一年的团干部  

2、评选比例  

(1)优秀共青团干部不超过团员总数的3%  

(2)优秀共青团员不超过团员总数的13%  

3、评选条件  

(1)优秀共青团干部  

①政治素质高。政治上清醒坚定,认真学习领会党的科学理论,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  

②业务素质好。熟悉团的业务知识,能够将团务理论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能正确领会党组织和团组织的工作意图,积极主动地开展团的各项工作。  

③工作作风实。工作积极主动,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勇于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为团员青年解决实际问题。  

④学习成绩良。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全班前15名,考试课程没有不及格的情况。  

(2)优秀共青团员  

①政治素质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②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积极主动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③模范作用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广泛团结青年,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  

④学习成绩优。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全班前10名。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评选工作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各系团总支按照“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  

2、先进团总支由院团委根据各团总支工作开展情况评定。  

3、各班团支部在认真总结学年工作的基础上,提交详实、完备的申报材料和支撑材料,团委根据有关工作记录进行审查,择优确定。  

4、各系团总支要根据评选文件要求组织评选,严格把关,确保评选质量。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单,要征求本部门党总支的意见,团总支签署意见后,书面报送院团委审批。  

二、学生组织换届表彰

(一)优秀学生组织  

1、评选范围:八大学生组织(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大学生艺术团、青年志愿者服务协会、新媒体工作室、校园之声广播站、礼仪队、宿管会)  

2、评选数量:每学年评选3个优秀学生组织进行表彰  

3、评选条件:组织机构健全,开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年能坚持例会制度,会议资料健全。服从各系、公寓办以及团委的领导,能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活动开展常态化,每项活动做到有策划、分工和总结,能按期向团委上交一次工作资料。团队有凝聚力,能与其它学生组织协作互助,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良好的口碑。  

4、评选程序:由各学生组织结合全年工作自行申报,团委按日常工作业绩进行联评。  

(二)优秀共青团工作者  

1、评选范围:八大学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  

2、评选数量:各组织按40%的比例上报。  

3、评选条件:有较高的思想觉悟,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并积极投身共青团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创新精神,能因地制宜、主动作为,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工作,成绩突出。  

4、评选程序:由各学生组织申报,团委按日常工作业绩联评。  

三、表彰奖励

(一)凡入选的优秀集体和个人由团委下发表彰决定,通过举行表彰大会、制作光荣榜、新媒体平台宣传等形式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凡是受到表彰的团组织优秀个人有资格参加团省委、团市委的评选表彰,具体选送单位和个人由学院团委在全院团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中择优推荐,报学院党委审批后上报。  

四、本办法自党委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