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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财职院团[2023]5号 关于表彰2022-2023学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陕财职院团[2023]5号 关于表彰2022-2023学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23-04-27 】

各二级学院团组织、各班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根据《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基层团组织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办法》和《关于组织评选 2022-2023 学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陕财职院团„20234 号)文件精神,在各班团支部民主评选、各学院团总支审查、网络投票、汇报答辩、团委审批等工作基础上,经 4 23 2022 年度基层团组织述职评议会评议,决定授予会计学院团总支、数字商务学院团总支、人文艺术学院团组织为“五四红旗团总支”;授予贺适、张晓战、宋波为支持基层共青团工作“好书记”;授予张璐、吕斌、刘明“五四青年奖章”;授予 195 年制会计 2 班团支部等 72 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刘美琪等 10 人“十佳团支部书记”荣誉称号;授予姜振珂等 10 人“十佳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张艺超等10 人“十佳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授予刘雨等 10 人第九届十佳“我身边的好青年”荣誉称号;授予宋佳辉等 272 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刘艳等 292 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团委希望这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确对待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等各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在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等方面做出努力,为广大团员青年当好表率。

同时,团委号召广大团员青年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的优秀品质,珍惜时光,勇于创新,甘于奉献,追赶超越,提升素养,成长成才,为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