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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财职院团[2022]11号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注册、成立和注销工作的通知

【来源:陕财职院团[2022]11号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注册、成立和注销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10-21 】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依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印发的《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和《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本学期学生社团注册、成立和注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社团注册

(一)参与对象

年审合格的在册学生社团

(二)注册时间

2022 10 21 日至 10 28

(三)注册材料

各学生社团负责人认真填写《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登记书》(附件 1),经业务指导单位审核通过后报校团委。未通过社团注册的社团将自动注销,不具备参与纳新、举办活动等资格。以上资料均以电子版与纸质版进行上交,电子版文件名规范为“年份”+“社团名称”,纸质版交于教学楼 712 办公室。

二、学生社团成立

(一)要求和条件

1.20 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3.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院()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

4.有至少一名陕财职院在职在岗教职工担任社团指导教师;

5.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的名称、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二)申请方式

1.申请成立的社团的发起人认真填写《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附件 2),经业务指导单位审核通过后报校团委,校团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参加答辩。

2.答辩分为 PPT 展示介绍 (5 分钟) 及评委问辩 (3 分钟)两个环节,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答辩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通过答辩的社团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发文正式成立。

(三)申请时间

2022 10 21 日至 10 31

三、学生社团注销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注销:

(一)举办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社团章程宗旨活动的;

(二)参加学生社团的人数长期不足 20 人的;

(三)未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四)分立或合并的;

(五)社团全体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六)其他原因终止的。

学生社团规范填写《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附件 3),说明社团基本情况及注销原因。并于 2022 10 21 日至 10 28 日交至综合楼 712 办公室。

四、相关说明

(一)未经批准成立、未按时登记注册的学生群体,不得冠以“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陕财职院”“陕财院”等字样及校徽、校训等代表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的标识,也不得以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的名义发布信息或开展活动,学校有权对其进行取缔并发布声明。若假冒学校或学生社团的名义或未经批准私自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由学校保卫处、学工部和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劝止和批评教育;劝止无效或已产生恶劣影响的,由学工部对参与学生按校纪校规给予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二)各学生社团及时提交材料,若超出截止时间,则视为放弃注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