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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财职院团〔2019〕8号关于印发《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资料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1日 点击数:

    陕财职院团〔2019〕8号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2016年1月联合印发的《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章程》(陕财职院党(2017)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学生社团工作实际,现将《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30日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延伸和拓展。为加强学校学生社团工作,规范管理,加强指导力量,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学生社团是指学生因兴趣爱好自发组织,通过学校团委审批成立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聘任优秀的社团指导教师是学生社团正规化建设的必备条件,是规范社团管理,提升社团质量的重要手段。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主要负责指导为学生社团授课、指导其开展各类活动、保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对学生社团成员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组织建设方面的指导。

    第二章聘任资格

    第三条社团指导教师的聘任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身体健康,热爱学生社团工作,关心学生成长成才;

    2.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尤其在社团发展所需专业领域内有一定造诣;

    3.愿意接受学院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社团指导教师原则上从本校教师中选聘,特殊情况也可以从校外进行选聘,校外指导教师需满足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关资质材料,聘任前需经学校团委、教务处等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条每个社团原则上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如社团会员较多或因其他特殊需要,可设两名指导教师。

    第三章聘任程序

    第六条社团指导教师选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即社团聘教师,教师选社团,经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聘任。社团指导教师每学年聘任一次,任期一年,可连聘连任。各社团确定指导教师之后,填写《社团指导教师聘任登记表》(附件1)及其相关资质材料报团委及相关部门审批,审核通过后交由社团联合会对该社团指导教师进行注册登记,由团委颁发正式聘书。

    第七条上社团指导教师在聘期内不得更换,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批指导教,需要按照本章第六条要求重新聘任。

    第八条一经聘任的指导教师必须遵守学院相关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团委有权对其进行解聘。

    第四章工作职责

    第九条社团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社团的授课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融于教学等各种活动中,教育引导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不移跟党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条社团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学生社团的建设和管理,协助学生社团规划社团发展。

    第十一条社团指导教师有责任监督学生社团活动经费使用,并督促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向社团联合会和团委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社团指导教师应定期主动指导本社团开展社团活动,每学期组织学生社团开展符合其特点、促进其发展、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的社团活动1次以上。学期末将活动情况报社团联合会的汇总存档。

    第十三条指导教师按要求填写签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授课日志(附件2)和社团指导教师上课签到表(附件3)。并按照教务处要求使用蓝墨云班进行课堂管理。

    第十四条要指导社团制定好本学期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授课,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按照计划上课的教师,需按学院要求提前办理调课手续。

    第五章工作考核和评优办法

    第十五条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由学校团委和教务处负责统计,外聘教师每月统计一次,本校教师每学期统计一次。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由学校教务处根据蓝墨云班系统进行统计,团委根据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授课日志(附件2)和社团指导教师上课签到表(附件3)进行审核,确认后按相关规定发放课时费。

    第十六条外聘教师按照每两个学时120元标准发放课时费;本校教师按照个人职称每学年与第一课堂教师同时发放课时费,并计个人教学工作量。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由团委负责考核,每学年一次。考核采取社团联合会评定、学生评议、团委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具体指导工作成效,按等次团委每年开展一次“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的评选,对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的社团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共青团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所有。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社团指导教师聘任登记表

    社团名称


    社团指导

    教师简介

    姓名


    性别


    专业


    出生年月


    职称


    电话


    爱好、特长


    担任学生

    工作经历


    聘期

    年月至年月

    社团负责

    人签名


    社团指导

    教师签名


    学校

    团委

    意见

    盖章年月日

    注:此表原件交学校团委备案。

    附件2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授课日志

    上课地点:社团名称:上课教师:

    序次

    周次

    时间

    授课内容

    课时

    累计课时

    教师签名




























































































    附件3

    社团指导教师上课签到表

    社团名称:社长姓名:指导教师:

    序号

    上课时间

    上课地点

    上课内容

    指导教师签字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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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2019年10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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