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9日 点击数:

    二级学院团总支、各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省团委下发的《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通知,为加强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校团委决定开展2021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含团总支部,下同)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工作时间

    2021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于11月至12月集中开展,12月31日前完成。

    、工作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1年5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评级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重点评估2021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政治功能发挥情况,特别突出将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作为核心指标。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分别对应2020年度“对标定级”中的二星级团支部和不予定级团支部。

    、工作流程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通过组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于11月22日前将团支部“对标定级”评议表(附件2)交给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二)团总支复核认定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结合各学院团支部自评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复核要求: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二级学院团总支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并于12月10日前将团总支对标定级自评表(附件2),团支部“对标定级”汇总表(附件3)交于团委414办公室。

    六、具体实施

    (一)分级负责。校团委统筹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二)激励约束。被评定为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5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基层团委、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2020年、2021年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织应向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并进行重点整顿。

    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支部严格遵照标准要求完成工作,并在要求时间点前完成。

    附件:

    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

    2.团支部“对标定级”评议表

    3.团支部“对标定级”汇总表

                                                                                               

                                                                                   共青团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9日

    附件1

                                 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

    类别分值

    对标项目

    具体指标要求

    说明

    自评得分

    班子建设

    (10分)

    1.班子配备齐整(5分)

    书记(副书记、委员)配备齐整,随缺随补,按期换届;支书称职。

    (1)超过6个月没有书记或未按规定换届的,不得分;(2)超过1年未配备书记的,或超过规定期限2年未换届的,直接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


    2.班子运转有序(5分)

    支部委员设置规范、分工明确,支委会运转正常、能发挥作用。

    支部团员超过7人,但未成立支委会的不得分。


    团员管理

    (25分)

    3.团员信息完整(10分)

    团员底数清晰,团员信息完整,团员档案完备,能联系上。

    评估是否有团员基本信息台账,核查“智慧团建”系统数据,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或严重不符、弄虚作假的,直接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


    4.入团程序规范(10分)

    严格按程序发展团员;无突击发展团员、不满14周岁入团等现象;规范组织入团仪式。

    (1)存在2021年新发展团员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不得分;(2)出现无发展团员编号入团、低龄入团等严重违规问题,直接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


    5.基础团务规范(5分)

    及时规范转接团员组织关系;按时足额收缴、上缴团费。

    评估2021年接收和转出团员情况;团费实收占应收的比例。未及时开展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失联团员较多、团费收缴情况较差的不得分。


    组织生活

    (25分)

    6.党史学习教育(10分)

    按照“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组织专题学习会、主题团日等学习活动;每次团员参与率50%以上。

    与“智慧团建”系统核查校验,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全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应不少于5次(含组织生活会)。开展少于2次的(含组织生活会),直接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


    7.组织生活会(5分)

    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每年不少于1次,有主题有记录。团总支书记、副书记编入一个团的支部,并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

    根据“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指引开展,应开展但未开展的直接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


    8.“三会两制一课”(10分)

    团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团小组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与团员教育评议相结合,一般每年进行1次。每季度安排上1次团课。

    本年度未开展团课,或未组织团员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团课不得分;未召开团员大会的不得分;未开展主题团日的不得分。


    制度落实

    (20分)

    9.组织设置规范(5分)

    支部至少有3名以上团员(含保团籍的党员)、不超过50人,隶属关系清晰;团总支至少有2个下属支部;规范设立、管理团小组。

    与“智慧团建”系统核查校验,团支部团员少于3人超过半年未撤并、团支部多于50人超过半年未调整、团总支只有1个或没有下属团支部的不得分。


    10.“智慧团建”应用(5分)

    团员、团组织、团干部信息完整;及时动态更新信息。

    团支部管理员超过3个月未登录使用“智慧团建”系统的、违规将非团员录入系统的不得分。


    11.团员先进性评价(5分)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规范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

    未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的不得分。


    12.规范使用团的标识(5分)

    落实团旗、团徽、团歌使用管理规定要求。

    使用不规范团旗团徽,或未按规定使用团旗团徽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分。


    作用发挥

    (20分)

    13.团员先进性彰显(10分)

    团员全部成为注册志愿者并可查验;团员在工作、学习等方面发挥模范作用。

    支部成员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团纪处分的不得分。


    14.服务中心大局成效(5分)

    围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领域,形成1项以上特色品牌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

    评估工作和活动实际效果、党组织及团员青年满意度。


    15.加强“推优入党”(5分)

    支部团员申请入党人数较多,积极主动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与党组织衔接顺畅,有具体的“推优”名单。

    评估支部团员申请入党人数;推优是否规范,经过团组织推优加入党组织的人数;全年未开展推优工作的不得分。


    自评定级

    ()星级团总支

    上级复核

    ()星级团总支


    注;(1)因上级团组织未分配发展团员计划指标而未发展团员的,不评估第4项;中学(中职)学生支部不评估第15项。

    (2)评估说明中涉及“直接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情形的指标为“一票否决”指标。

    附件2

                                        团(总)支部“对标定级”评议表

    时 间


    主持人


    地 点


    实到数/应到数


    缺席人员及原因


    考察维度

    主要评价内容

    分值

    评分

    班子建设

    (10分)

    1.班子配备齐整

    5


    2.班子运转有序

    5

    团员管理(25分)

    3.团员信息完整

    10


    4.入团程序规范

    10

    5.基础团务规范

    5

    组织生活(25分)

    6.党史学习教育

    10


    7.组织生活会

    5

    8.“三会两制一课”

    10

    制度落实(20分)

    9.组织设置规范

    5


    10.“智慧团建”应用

    5

    11.团员先进性评价

    5

    12.规范使用团的表示

    5

    作用发挥(20分)

    13.团员先进性得到彰显

    10


    14.服务中心大局成效

    5

    15.加强“推优入党”

    5

    总分

    100


    团(总)支部

    自评结果

    团支部书记签名:

    团员代表签名:

    团员代表签名:

    星团(总)支部

    上级团组织复核

    三必核(核对打钩)

    三必听(完成打钩)

    复核认定为:

    星团支部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智慧团建”数据 □

    支部委员会述职 □

    团支部工作资料□

    团员青年意见□

    自评结果真实度□

    同级党组织评价 □

    附件3

                                              团支部“对标定级”汇总表

    二级学院团总支盖章:                                                                     团总支书记签字:

    序号

    支部全称

    团支书姓名

    联系电话

    团支部

    人数

    团支部

    自评定级

    团总支

    复核认定

    不合格项(参照自评表中不合格项目)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6









    注:此表可根据具体数量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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