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4日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省团委下发的《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通知,为加强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校团委决定开展2022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含团总支,下同)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二、工作时间

    2022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于12月18日前完成。

    三、工作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四、评级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年版,见附件),重点评估2022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下设团支部中有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团总支部,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团总支部。

    五、工作流程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各团支部通过组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于12月10日前将团支部“对标定级”评议表(附件2)交给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二)团总支复核认定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结合各学院团支部自评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复核要求: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二级学院团总支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并于12月18日前将团总支对标定级自评表(附件2),团支部“对标定级”汇总表(附件3)交于团委414办公室。

    (三)校团委抽查评估

    校团委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各基层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将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地方作为重点。

    六、具体实施

    (一)分级负责。校团委统筹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二)激励约束。被评定为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5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基层团委、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2020年、2021年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织应向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并进行重点整顿。

    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支部严格遵照标准要求完成工作,并在要求时间点前完成。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Copyright @2019,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陕ICP备060070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