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
“以行为养成为重点,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养”之第二课堂成绩单量化考核表
项目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学分值 |
备注 |
思想成长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文明标兵、十佳“我身边的好青年”等荣誉,参与“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等党团学活动 |
国家级表彰 |
3 |
提供证书或证明、PU签到证明 |
省部级表彰 |
2.5 |
院级表彰 |
2 |
系、部级表彰 |
1.5 |
全程参与活动 |
1 |
读书分享会、校内外(学干)交流座谈会、情景模拟讲座 |
全程参与活动 |
1 |
PU签到证明 |
礼仪课、心理辅导课、各社团指导课程等选修课程 |
全程参与活动 |
1 |
PU签到证明 |
实践实习 |
参加各学生组织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三下乡”等活动,完成任务者;参加社会调查实践活动,并完成调查报告者 |
国家级表彰 |
3 |
提供证书或证明 |
省部级表彰 |
2.5 |
院级表彰 |
2 |
系、部级表彰 |
1.5 |
全程参与活动 |
5 |
勤工助学、校外兼职或自主实习、课外实验等 |
校内勤工助学满1学期;假期校外兼职或自主实习1个月及以上;大学生资助义务劳动满1学年;参加课外实验活动,自拟方案,完成实验报告,并经指导教师考核合格 |
2 |
提供单位证明、论文证明等 |
志愿公益 |
参加各级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或指定的专项(专题)公益实践活动并完成任务者 |
国家级表彰 |
3 |
提供证书或证明 |
省部级表彰 |
2.5 |
院级表彰 |
2 |
系、部级表彰 |
1.5 |
全程参与活动 |
1 |
大学生西部计划工作校园分享会、教师节、重阳节等专题活动 |
组织活动 |
3 |
全程参与活动 |
1 |
提供证书或证明 |
“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关爱视障儿童活动、“让阳光走进你心里”关爱自闭症儿童活动、“文明出行”交通劝导活动、“光盘行动,文明就餐”、马拉松跑团志愿者等社会公益志愿活动 |
组织活动 |
3 |
提供证明或证书 |
全程参与活动 |
2 |
PU签到证明 |
创新创业 |
创新创业活动 |
参加各级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动并完成任务 |
全程参与活动 |
1 |
组织单位证明 |
自主创业并注册公司 |
法人 |
5 |
提供营业执照 |
主要成员 |
2 |
学科竞技 |
由团中央及下属各部门、教育部及下属各教指委主办的“挑战杯”、“创青春”、全国大学英语竞赛等 |
国家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
4、3.5、3、2.5 |
同一项目获奖,只按最高级计分;提供证书或证明 |
省部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
3、2.5、2、1.5 |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
2、1.5、1、0.5 |
院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
1.5、1、0.5、0.3 |
报告讲座 |
参加学术报告、就业创业指导、学习经验交流等 |
1 |
PU签到证明 |
工作履历 |
院学生干部(副部级以上)较好完成自己工作任务,有总结报告,并经有关部门认可,任期1年及以上 |
3 |
多个职务计最高分 |
系学生干部(副部级以上)、学生助理较好完成自己工作任务,有总结报告,并经有关部门认可,任期1年及以上 |
2 |
班团干部较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有总结报告,并经有关部门认可,任期一年及以上 |
1.5 |
社团或俱乐部负责人(由校团委认定)较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有总结报告,并经有关部门认可,任期1年及以上 |
1.5 |
院、系学生干部,社团成员较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有总结报告,并经有关部门认可,任期1年及以上 |
1 |
文体活动 |
“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月、礼仪知识讲座 |
全程参与活动 |
1 |
PU签到证明 |
大学生“微讲堂”、“国旗下的爱国主义教育”、“青春•三走”、“24节气”系列活动、“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各类社团活动等 |
组织或主讲 |
3 |
提供签到证明或证书 |
全程参加活动 |
1 |
“我的中国梦”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高雅艺术进校园、社团文化节等校内活动 |
全程参与活动 |
1 |
PU签到证明 |
技能特长 |
中华礼仪知识竞赛、演讲赛、十佳“我身边的好青年”评选、“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新媒体线上互动活动等 |
国家级表彰 |
3 |
提供证书或证明 |
省部级表彰 |
2.5 |
院级表彰 |
2 |
系、部级表彰 |
1.5 |
征文大赛、演讲比赛、主持人大赛、辩论赛、脱口秀等活动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
4、3.5、3、2.5 |
提供签到证明或证书 |
省部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
3、2.5、2、1.5 |
院级一、二、三等奖 、优秀奖 |
2、1.5、1、0.5 |
系部级一、二、三等奖 、优秀奖 |
1.5、1、0.5、0.3 |
全程参与活动 |
1 |
文艺演出、美术展览、歌唱比赛、舞蹈比赛、体育比赛、素质拓展训练等活动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优秀奖 |
4、3.5、3、2.5 |
提供签到证明或证书 |
省部级一、二、三等奖 、优秀奖 |
3、2.5、2、1.5 |
院级一、二、三等奖 、优秀奖 |
2、1.5、1、0.5 |
院(部、系)级一、二、三等奖 、优秀奖 |
1.5、1、0.5、0.3 |
全程参与活动 |
1 |